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通知 ( 2024年06月05日 )

为持续助力和支撑学校“双一流”建设,大力支持高水平学术成果产出,推动学术出版高原与高峰建设,提升学术影响力,鼓励申报和出版学术专著的积极性,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就202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基金项目与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资助上海交通大学教师与科研人员优秀和重要的学术著作以及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出版,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每本著作资助总额度为3-5万元。基金项目按照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资助范围

基金资助具有原创性的学术专著,包括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具有创新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涉及的可以是基础理论著作,也可以是应用技术著作。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科普读物;教科书,工具书;音像作品,电子出版物。

三、资助重点

1.入选国家科技部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基金成果。

2.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学科的学术著作,契合上海交通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方案,“大海洋”“大健康”“大信息”“大零号湾”重要发展战略的项目,面向交大重点集成攻关方向的新材料、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工业软件、新一代空天装备、重大疾病防治、精准农业技术、环境治理与生态安全、神经芯片、DNA存储、高端数控装备、6G 通信、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3.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具有较大特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金融、文化、城市、海洋、认知、安全、健康、科创、数字等学术研究领域方向以及具有重要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

4.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在服务国家战略以及解读中国实践、构建中国理论,打造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等方面贡献较为突出,具有引领性的高水平学术专著。

四、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一式叁份,并将出版合同和拟正式出版的著作稿件交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项目负责编辑,由项目负责编辑最晚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电子版申请表(word版)、出版合同和稿件发送至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申请表交于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联系人。

2.每个申报项目都应有书稿的前言、目录、主要参考文献以及能反映书稿特点、学术水平的重要章节的样稿(不低于60%)或全稿;提交相关的奖励和鉴定材料(例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

3.每个申报项目都应有校内、外各一名具有教授、研究员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4.一个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但在获准资助项目完成之后,可以申请第二个项目。

5.基金的申请由学术出版工作小组受理,并根据学科专业,组织社内外专家对书稿的学术价值进行评审。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由编辑委员会讨论确定入选项目后在网上公示后公布名单。

五、项目验收

1.获得当年基金资助的项目最晚应在次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出版。因不可抗力原因引起的无法按照约定完成出版任务的,可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延期届满后,仍无法完成出版的则扣除基金资助项。

2.学术出版基金管理小组负责资助项目验收工作。对入选项目加强整体规划与重点布局,优先协助申请国家级和省部级的出版基金及重点奖项;择优纳入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致远文库”,并在图书显著位置标注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标识。

3.申请团队存在连续两年不能按时完成基金资助项目或一年内有两本及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未能按时完成的,暂停其下一年度基金申请资格。

联系人:孙秋悦 汤陈燕

电话:13764501104 15250092868

邮箱:tangcy@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