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遴选工作的通知 ( 2020年11月12日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表彰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交大校训、传承交大文化、彰显交大精神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医护员工、学生和集体。经“校长奖遴选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开始遴选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校长奖”的遴选范围为本校在职教职医护员工、在校学生和相对稳定的工作团队。已退休离职的教职工或已毕业的校友不在遴选范围之内。“校长奖”候选人经由二级单位推荐产生,由二级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遴选和资格审核,确定后申报至学校遴选委员会。“校长奖”正式候选人经终评后产生建议名单,由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校长奖”正式候选人经校内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奖者。

二、遴选条件

1.教职医护员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踏实勤奋,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工作以外有突出贡献和感人事迹的一线教职医护员工。

2.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信念执着,勇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在学生中具有楷模表率作用。

3.集体:具有和谐奋进的氛围,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提升学校美誉度。

4.原则上已获2020年度“教书育人奖”“科研成果奖”“管理服务奖”最高级别奖励的个人和集体、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参加此次遴选。凡有违反师德师风各类行为的,不得申报。

三、遴选日程安排

1.推荐阶段: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25日,候选人填写推荐表,由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后申报至学校遴选委员会。将推荐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至新行政A楼205室,同时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推荐表电子版、个人或集体照片1张(JPG格式,横版,人物清晰,不小于1M)、申报事迹相关照片3—5张(JPG格式,横版,不小于1M,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说明)、展示PPT(仅限5页,16:9版式),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文明办邮箱(wmb@sjtu.edu.cn);

2.资料审核、初评阶段: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下旬;

3.网络展示阶段:2021年1月—2021年2月;

4.终审阶段:2021年3月上旬;

5.上会及公示阶段:2021年3月中旬;

6.表彰:2021年校庆大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佳莹、朱子劼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新行政楼A205

联系电话:34206231

电子信箱:wmb@sjtu.edu.cn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

2020年11月7日